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

★其他★如果每天都被要求要「偶爾為之」

這篇主要是想談場所、地點,並且,是以非常世俗的角度,而且文長
最後面會說明為什麼次想談這玩意

有些人對特別的場地情有獨鐘,就記憶所及,曾聽人說起的有:
「女生正畫好妝,直接在化妝臺的鏡子前」
「我的車上!!!而且還要在駕駛座!後座、副駕駛座都沒fu!!」
「xx公園的公廁」
「她家裡、她的床上」
「雖然沒有實際試過,不過如果能有一次,在草地上、星空下,應該很棒吧>▽<」
「教室,課桌椅的高度最讚了!」

  至於我自己,在非典型臥室以外,曾經有過:
  教室、社團辦公室、登山步道、車上(後座)

  說到這裡,我很慶幸,我那乏善可陳的場所經驗,顯示我(或我的男伴)還算富裕

  為什麼突然說起「富裕」二字了?

  對我來說,經常性的野外、教室、容易被看見的地點,都不是好地點。

  或許年輕氣盛時,很容易被a片、小說裡被過度美化的氛圍浸泡,覺得那真正的花前月下,才能顯示愛侶們是多麼烈愛彼此;認為席地而「做」的效率,最能解決一夜情的需求。但真正試過一兩次後,才發現那真的是很容易分心的場地。野外的花花草草札身體、教室的木頭桌椅總讓靠壓的背部疼痛不已、佈滿鐵銹的登山步道欄杆刮得手掌細痕累累、車上的小空間無法好好讓肢體伸展以致腿部痠痛。

  人類就算在做愛,感官也不會只集中到性器官,視覺、嗅覺、觸覺都還是在運作中的,並不是所有隨場所各異而來的感覺,都能有效刺激性興奮,許多狀況下,可能會有反效果。

  如果一次、兩次的突如其來,還可以。如果「總是」只能在非典型臥室以外的地方做呢?

  我大學時,跟那時的男友差不多就是這種情況,我那時心中就有小小的一個願望:以後一定要有一間舒適的房子,可以讓我不感覺到其他的不舒服、好好將我的感覺放在該感覺的事上的房子!

那個時候…(遠目)
沒錢在外租屋只能住宿舍。
沒錢去開房間。
就算這樣,還是想做愛。
只能在我們不用花錢就能去的地方做愛。

  當然啦,有些人可能會說「這樣的話就不做了」,我完全同意,畢竟每個人的門檻、需求不一樣。但因為你可以「這樣的話就不做了」,所以也跟我說「因為我可以這樣就不做,所以妳也應該這樣就不做」。…………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?

刺激我想起這堆事的,是上禮拜有個關於「微型公寓」的新聞:

(原始網址: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living/tvbs/20130406/index-13652240660779739009.html)



兔肉丁把這則新聞分享給一位朋友,她的第一個反應是:這是守望相助亭吧。

看到新聞後,兔肉丁的內心小劇場是:

兔:我好窮…可是我也想要房子。    

神:那,就微型公寓吧,妳買得起。
兔:可是這好小,我不喜歡,我想要個個有廚房、要睡覺不用爬樓梯的房子。
神:妳工作忙到沒時間自己煮三餐,不需要廚房啦,而且妳在家的時間以休息睡覺為主,床在哪又沒差,睡著就沒感覺了呀。
兔:可是我也不喜歡忙到沒時間自己煮三餐,況且我偶爾、雖然很稀罕,但也會休假呀。
神:那麼短的時間,拿個熱水泡泡麵不就好了。
兔:我不喜歡吃泡麵。
神:那妳想怎樣?妳沒錢、沒時間,有個地方讓妳下班後洗澡睡覺就很好了。

兔:我不喜歡我的家只是間膠囊旅館。

神:繼續努力工作吧,或許有一天,存夠了錢,妳就買得起有廚房、不像膠囊旅館的家了,不過到那時候妳依然不會有時間自己煮東西的。


  我相信設計師是出於一片好意,我想我也可能有被害妄想症,才腦補出這一串的內心小劇場。

  我很想知道,當家的物理空間以及功能、已經少到除了洗澡睡覺以外幾乎無法進行的時候,在那短暫的逃避需求湧現時,我們究竟該逃去哪裡?在薪水微薄、工時超長的現今,所謂的家的功能或許只剩下洗澡睡覺,但在好不容易結束一天的工作後,坐在家裡的沙發(或許是木頭椅、地上的巧拼、或床上),讓還算寬敞的物理空間包圍著喘一口氣,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放鬆,這也是支持著身心繼續闖下去的重要動力。在勉強擁有一間還算寬敞的房子的時候,那股氛圍經常可以吸引我們以各種形式暫時離開壓力(除了下班後的長噓短嘆外,也可能是裝病請假在家泡杯茶、可能是出公差途中溜回家洗把臉)。家的物理空間及功能一但被無限下綱,也只能摸摸鼻子,繼續在明明該喘氣的時間,繼續打拼,接著換來更少的在家時間。

  於是,當我們想坐在自己的餐桌上時,只能退而求其次的走進路邊的餐廳;當我想在自己佈置的客廳招待朋友時,只能與朋友相約在轉角的咖啡館。這並不是不好,只是無奈多了。

  如果生活中總是「來點不一樣的」,就會變得索然無味。偶爾人會想「來點不一樣的」,所以我們會臨時在非典型臥室的地方做愛,也會在旅遊或出差時,嚐試各種不同風格、空間、建材的旅館。但經常、每天的生活基本需求,需要基本的門檻,這門檻絕不應因為單身、不婚、工時而不斷下修。

  我相信有人可以每天跟自己的固定伴侶打野炮,但我也相信更多人不行。


  1. 因為喜歡打野炮,所以天天打。
  2. 因為沒錢開房間,只好打野炮。
  3. 因為喜歡住在守望相助亭,所以買一間守望相助亭每天住。
  4. 因為買不起、沒時間享受理想的房子,所以買一間守望相助亭聊勝於無。


衷心希望,所有人都是1跟3的狀況,否則就太可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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